【林桂榛】論音樂教導的和諧立人旨趣——從儒家樂論與中國古典藝找九宮格空間術精力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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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現代青少年的音樂教導和他們本身的音樂學習,有著強調個情面感宣泄和謀取本身功利目標的顯著特征。強調本身初步的音樂親身經歷和感情宣泄,往往會導致背離“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的性命境界之尋求;強調本身單一的好處位置和功利維護,則往往會導致背離“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的藝術活動之原則。音樂和音樂活動在本質上是一種和諧與協作,現代的音樂教導應從現代儒家的音樂理論、藝術精力中吸取有關聰明,把培養“情深文明,氣盛化神”的人作為其最高境界;應該秉承周全“立人”的教導主旨,培養學生豐富而細膩的生涯親身經歷,和諧而深入的藝術感情,以及同等而協作的群體精力。
    
    
    [關鍵詞]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八音交流克諧,無相奪倫;情深文明,氣盛化神;音樂教導
    
     
    
    2010年10月陜西西安發生的藥家鑫駕車撞人、刺人事務震驚全國。藥家鑫當時是西安音樂學院一名三年級本科生。2011年5月藥家鑫被陜西省高級國民法院判處逝世刑,2011年6月被實際執行。這事于被刺逝世者、被判逝世刑者及相關家屬都是莫年夜的悲哀或悲劇。藥家鑫事務雖然僅僅是一個個案,但他駕車撞人后又下車拔刀將傷者刺逝世(刺八刀)及駕車逃逸過程中再次撞傷兩行人的情節頗能折射出他的心思品德或精力人格的問題,藥家鑫辯護律師關于藥是屬于“豪情殺人”的辯護實際上并不克不及在法令上和品德上為藥的行為及行為責任作任何推辭息爭脫。藥家鑫事務作為一種極真個案例,也必定水平上折射了音樂人的心思品德或精力人格是一個隱秘而主要的問題,對于其的關注非常需要或亟需。本文即基于這一點來談談音樂教導或音樂參與中若何來培養和諧的精力人格,來談談音樂人當有何種傑出的心思品德。
    
    
    一、和諧之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
    
    
    音樂是人類的一種特定的藝術形態,我舞蹈場地國兩千多年前的音樂理論專門著作《樂記》起文就言:“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動,故形于聲;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謂之音;比音而樂之,及干戚羽旄,謂之樂。”也就是說人有感于外物而發出宮、商、角、徵、羽等五種分歧調式的“聲”來;聲聲相和,聲聲相應而有必定的韻律,就成了“音”[1]。《樂記》說:“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動于中故形于聲,聲成文謂之音。”《毛詩正義》則說:“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于中而形小樹屋于言,言之缺乏,故嗟嘆之;嗟嘆之缺乏,故永[詠]歌之,永[詠]歌之缺乏,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樂記》、《樂書》曰:“故歌之為言講座場地也,長言之也。說[悅]之,故言之;言之缺乏,故長言之;長言之缺乏,故嗟嘆之;嗟嘆之缺乏,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孟子·告子下》云:“有諸內必形諸外。”音樂作為“樂音”組合而成的韻律之聲,無論是通過人體器官還是通過內在器物(樂器)以及其他樂舞情勢展現出來,無非都是在表達人“感于物而動”的感情或感觸感染,故形于“聲”,成于“音”,達于“樂”。但是,中國現代藝術理論雖然承認音樂藝術等是“歌以敘志、儛以宣情”(嵇康《聲無哀樂論》),是表達和展現人的內在心里感觸感1對1教學染,是表達和展現人的情緒和感情;可是,中國現代藝術理論或許說儒家的樂舞理論,卻更強調音樂對人的心靈的涵養,甚至強調對人間次序的調節——這就是孔子“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論語·八佾》)也小樹屋即“過猶不及”(《論語·先進》)的主張,故《禮記·中教學場地庸》曰:“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全國之年夜本也;和也者,全國之達道也。致中和,六合位焉,萬物育焉。”
    
    
    孔子對音樂是很精曉的,能唱能彈能曲且熱愛之,不僅向學生傳授音樂並且本身也吃苦地向當時的音樂前輩師襄私密空間子、萇弘等學習琴術,并鼎力收拾有關的音樂遺產,自稱“吾自衛反魯,然后樂正,雅頌各得其所”(《論語·子罕》),司馬遷則謂之為:“古者詩三千馀篇,及至孔子,往其重……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禮樂自此可教學得而述,以備霸道,成六藝。”(《史記·孔子世家》)這位實施立體性、綜合性教導也即“六藝”教導的偉年夜思惟家、教導家曾說:“《關睢》,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論語·八佾》)并且說武樂是“盡美矣未盡善也”,而褒贊韶樂為“盡美矣又盡善也”(《論語·八佾》)。孔子是位極窮人情味和藝術才思的教導家,他在刪定《詩經》的時候,就把平易近歌性質的《風》放在了宮廷音樂《雅》和祭奠音樂《頌》的後面,并且尤其把詠嘆男女愛情的《關睢》放在了開篇;他主張人的感情要歡喜而不放縱,感懷而不傷痛,做到可樂亦可哀,但最好是平靜怡人的優雅之樂,或是淡淡而溫和的哀傷。
    
    
    但是,在當下的教導活動中,我們會發現許多青少年學生往往偏離了古典音樂藝術寬厚、溫和、雍容的可貴精力標的目的,經常將藝術視作宣泄個情面緒的途徑;而音樂的參與或吹奏,也僅僅逗留在初步的“歌以敘志,儛以宣情”的音樂行為層面。例如:(1)不喜歡古典音樂和平易近族音樂,對文雅音樂缺少意趣甚至惡感、厭惡甚至發展至“深惡痛絕”。受年夜眾傳媒和風行樂壇的影響,學校教導中一旦教師播放和講解一些古典音樂,不少學生就叫嚷:“老土!”(2)對音樂的懂得和實踐廣泛較淺薄和單一,情緒沖動有余而深入思惟缺乏,缺乏對自我親身經歷的反思、檢查和自我感情的晉舞蹈教室陞、超出;一如某些“行為藝術”,連對性命的起碼考慮和敬畏都尚缺少,談何有深入的思惟和經典的作品。(共享空間3)歌壇影壇不少從事音樂或其他藝術的人士頻頻爆出有心思障礙的報道,好比2003年4月1日跳樓自殺的噴鼻港藝人張國榮;與此相類似,不少青少年學習音樂本應是“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可音樂卻將其推向了另一偏狹的深淵——孤獨、抑郁、狹隘、過火、放縱——這就是歷史上孔子為什么稱“鄭聲淫”而反對鄭、衛之音的深入緣由。
    
    
    《老子》第12章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生齒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音樂藝術當然是嵇康說的“歌以敘志、儛以宣情”,但它的更高境界,應該是歌以涵志、舞以養情。故《舊唐書》第21卷曰:“記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物而動,性之欲也。欲無限極,禍亂生焉。圣人懼其邪放,于是作樂以和其性,制禮以檢其情,俾俯仰有容,周旋中矩。”在古典儒家看來,音樂生涯本是有韻律且和諧的生涯方法和心靈親身經歷,只要超出原始沖動性質的感情宣泄,才幹達到“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的圓融、靈透的心靈境界,甚至達到《老子》第41章所謂“年夜音希聲,年夜象無形”的藝術境界。
    
    
    二、協作之德:八音克諧,無相奪倫
    
    
    《尚書·虞書》有一有名的句子:“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依照《說文解字》陳舊的的訓詁解釋,“音”乃“聲也,生于心有節于外謂之音”,又說:“宮商角徵羽,聲;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而“樂”呢,則是“五聲八音總名,象鼓鞞木虡也”。聲、音、樂的字義既然這般,那么“八音克諧會議室出租,無相奪倫”的意思就是絲、竹、金、石、匏、土、革、木等八類器物(樂器)彼此共同吹奏,從而奏出某種調式或旋律——若八音不諧,那就是“嘔啞嘲哳難為聽瑜伽教室”(白居易《琵琶行》)的樂音了。
    
    
    當前音樂家教教導中有一種過分強調本身技能和個人成效的傾向,這從雨后春筍普通發展起來的音樂考級、音樂培訓以及其他類型的“明星學校”可知一二,從家長對孩子們學習音樂藝術的關注以及關注的標的目的可知一二,也完整可以從學校音樂教導中獨唱、獨奏、音樂劇等綜合性、群體性音樂教導的單薄來推斷出。據報道,我國城市中小學有近52%的學生在學習或學過樂器,而每逢節沐日上百萬中小學生更被無奈地拋進了“考級年夜軍”中[2]。筆者以為,上述這種對本身技能和個人功利的熱衷和尋求,可以看作是對市場經濟生涯的一種回應與反應。而在音樂教導中尤其學校音樂教導中,我們也必定水平上遭到了不成熟市場經濟之年夜趨勢、年夜環境的影響:對本身技能和個人功利的自然熱衷以及對群體協作和集體好處的自然漠視,甚至將“為我主義”(Egoism)當作是“個性主義”(Individu瑜伽教室alism)[3],導致“個我”與“社群”(Community)分離。不加引導地任假“個性主義”而實“為我主義”在青少年心靈中萌發和根植,將導致重生的一代一代人對“集體保存”的無意識和自我心態的惡性膨脹。缺少“集體保存”意識的社會長短常恐怖的,因為一個社會只要“個人感性”而沒有真正的“集體感性”,那么這個社會就會注定衰敗不勝。而音樂教導,以其獨特的藝術(審美)教導效能,恰負有這方面的責任。也就是說,在青少年的音樂教導中,要尤其重視音樂協作,并從中培養青少年美感向度或美感維度上的協作精力與群體理念。
    
    
    在音樂教學活動中,有許多學習內容是協作性很強的,此中獨唱、共享會議室獨奏、音樂劇等表現教學尤其凸起。在這些活動中,有時候請求某些學生承擔舞蹈場地配角、主旋律聲部的任務,有時又請求這些學生承擔副角、副旋律甚至是伴奏的任務。這種腳色的變化,意味著他們必須要與別人緊密一起配合。他們在什么時候應該凸起,什么時候應該共同,什么時候應該出現,什么時候應該緘默,都應該通過實際的訓練和心思過濾,才幹確立一種整體的和諧與協作。在這種活動中,一切學生都要有一種腳色感,都應該掌握適當的分寸。在排練獨唱作品時,要使學生明確本身聲部所處的位置,應負的責任,聲部進進與加入的時間,力度的掌握,音色等等——它同樣能潛移默化地熏陶學生的群體意識與協舞蹈場地作精力,故朱光潛《談美感教導》說:禮的目標在規范儀表,“養成生涯上的次序(order)”;樂的目標在怡養情性,“養成內心的和諧(harmony)”[4]。
    
    
    american音樂教導家薩蒂絲·科爾曼就認為,獨唱、獨奏等群體性的音樂活動,能較好地培養國民與群體、社會相協調的保存意識:這些音樂個人空間活動請求良多人在統一時間內有一種傑出的協調與共同,在堅持集體行動的參與者的自個獨立性的同時,又培養配合的團結、協作的思惟和技巧。也即整體的和諧乃基于個體的獨立性,而個體的獨立性又不至于破壞整體的和諧;且亦不克不及以整體和諧來非分壓制個體的獨立性,從而“在這種配合勞動(創造)中,每個人都能感觸感染到集體的氣力和創造的樂趣,既服從整體,不克不及以自我為中間,又必須正確地表達個性”[5]。是以,在培養學生的群體意識及一起配合精力方面,音樂課程顯然具有其他課程所不具有的優越條件,可謂“隨風潛進夜,1對1教學潤物細無聲”(杜甫《春夜喜雨》)。
    
    
    “美不是孤芳自賞,而是大師共享,這就要團結協作。在輪唱中,我們分紅分歧的組,組內成員,齊心協力,組間成員相互共同;我們專心唱本身的一部門,同時聆聽別人的歌聲,最后的和聲異常地動聽。不需求唱得多么美好,不需太多技能和專業程度,只需團結、協作,就是最棒的音樂,一二九年夜獨唱也證明了這一點……我從沒想過這樣共同,團結真的能創造出許多意想不到的東西。我們站成一圈,用手和聲音進行傳遞……這一切都是團結的氣力才幹創舞蹈教室造的快樂。”[6]奧爾夫音樂教導中清華年夜學一學生的學習感言于我們的音樂教導尤其是初級音樂教導不無啟示。
    
    
    三、立人之旨:情深文明,氣盛化神
    
    
    孔子的教導思惟體系有一個主要的命題,那就是:“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論語·泰伯》)因為孔子的教導是“立人”的教導而不是純粹的知識與技術的傳授,所以他把育人的中間放在了人的心靈和保存方法上。用現在的話來說,那是周全發展的人文明的教導,所以孔子甚至對本身的兒子孔鯉不學《詩》不學《禮》等提出了尖銳的批評(《論語·季氏》)個人空間。他認為“立人”的教導起首應從《詩》開始,它可興、可觀、可群、可怨,進而懂人倫之道,至多也可“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論語·陽貨》);然后是學《禮》,以理解為人處世;最后要學成,也就是要達到不受拘束而美的境界,那就非得學《樂》不成了。
    
    
    《禮記·樂記》說:“德者,性之端也;樂者,德之華也;金石絲竹,樂之器也。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乎心,然后樂氣從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唯樂不成以為偽。”意思是說:德是對性格的規矩,樂是對德性的升華或許說樂是德性的“光華”。這樣就把人的藝術感觸感染和德性操行等溝通起來了,把個性和社會溝通起來了,《樂記》所謂“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樂者,通倫理者也……是故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審樂以知政……禮樂皆得,謂之有德;德者,得也。”禮、樂本質上是相通的,故謂之“樂者,六合之和也;禮者,六合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別。”“故樂行而倫清,線人聰明,血氣戰爭,移風易俗,全國皆寧共享空間”。
    
    
    中西愚人都深入地觸及詩樂教導。《國語·楚語上》云:“教之詩而為之導廣顯德,以耀明其志……教之樂,以疏其穢而鎮其浮。”《禮記·經解》云:“子曰:進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人也溫柔敦樸,詩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孔疏云:“溫謂顏色溫潤,柔謂情性和柔。”又云:“樂以和通為體,無所不消是廣博;簡易良善,使人從化,是易良。”又云:“詩有好惡之情,禮有政治之體,樂有諧和性格。”柏拉圖《幻想國》筆下的蘇格拉底亦云:
    
    
    所以語文的美,樂調的美,以及節奏的美,都表現好性格。所謂“好性格”……是心靈真正盡善盡美。……音樂教導比起其他教導都主要得多,是不是為這些來由?頭一層,節奏與樂調有最共享空間強烈的氣力浸進心靈的最深處,假如教導的方法適合,它們就會拿美來浸潤心靈,使它交流也就因此醜化;假如沒有這種適合的教導,心靈也就因此丑化。其次……一看到美的東西,他就會贊賞他們,很快樂地把他們接收到心靈里,作為滋養,是以本身性情也變得高貴優美。[7]
    
    
    “音樂實為涵養德性之要道”、“音樂為情感之教導”[8],這是對教導尤其是藝術教導的敏銳觀察,也是教導與藝術教導的客觀規律。《清稗類鈔•音樂》:“唱歌,亦稱樂歌……男女皆有之,所以發生徒音樂上審美之情感而涵養其德性者。”王國維1903年說“美育即情育”[9],主張“美育代宗教”的蔡元培亦深得孔子“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的詩教、樂教思惟之精華,所以他說:“美感者,合漂亮與尊嚴而言之”;“吾人急應倡導美育,使人生醜化,使人的性靈托于美而將憂患忘卻……人是情感的動物,情感要好好涵養之,使活潑而得生趣。”[10個人空間]
    
    
  共享會議室  “禮云禮云,財寶云乎哉?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論語·陽貨》)唐代名相魏征更曾一針見血地指出:“孔子稱:‘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樂在人和,不在音也。”(《新唐書》第21卷)孔子這一思惟是非常深入和敏銳的:假如音樂教導流于對音樂知識和音樂技能的單方面尋求而忽視了音樂教導背后對思惟精力和感情理念的陶冶、培養,那么這種音樂教導在本質上是掉敗的。“不興其藝,不克不及樂學”(《禮記·學記》),“志于道,據于德,依于仁,游于藝”(《論語·述而》),孔子傳授“六藝”尤其是傳授詩、書、禮、樂、易、年齡六種經術的最基礎目標是塑造被傳授者的“得道”或“有德”,“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才是完全的藝術教導,才是真正的人文教導。
    
    
    《樂記》曰:“夫平易近有血氣心知之性,而無哀樂喜怒之常,應感起物而動,然后心術形焉……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數,制之禮義。”《荀子·樂論》則曰:“夫平易近有好惡之情而無喜怒之應則亂,先王惡其亂也,故修其行、正其樂而全國順焉。”“教”是“上所施,下所效也”而“育”是“養子使作善也”(《說文》),而音樂教導是一種能很好的培養青少年和諧美感和協作精力的文明過程。“知者無不知也,當務之為急”(《孟子·盡心上》),高揚音樂本身聚會場地和諧協作的藝術精力而服務于人們心性涵養與身心愉悅,服務于培養青少年和諧協作的教學傑出感情形式、思維形式、行為形式而忠于“立人”的周全教導之主旨,乃是當前青少年音樂教導的當務之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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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陳芳、曹瀅.藝術教導怎么了?[EB/0L].新華網北京2002年8月17日電.
    
    [3] 胡  適.胡適語萃[M].耿云志編.北京:華夏出書社,1993:188.
    
    [4] 朱光潛.朱光潛選集[M].第四卷.合肥:安徽教導出書社,1988: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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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張靜蔚.中國近代音樂史料匯編[Z].北京:國民音樂出書社,1998:92,150.
    
    [9] 王國維.王國維哲學美學論文輯佚[M].上海:華東師范年夜學出書社,1993:251.
    
    [10] 蔡元培.蔡元培美學共享會議室文選[M].北京:北京年夜學出書社,1983:4、14.
    
     
    
    (本文2012年4月刊于《美與時代》總第461期。原稿2004年5月6日以題《論音樂教導中和諧、協作精力的滲透和培養——基于中國傳統的音樂理論與藝術精力》載confucius2000.com>林桂榛文集,后遭高校數名副傳授或講師剽竊發表。為避免繼續被人剽竊且導致讀者誤以為自己剽竊別人論文,原稿2011年修正后投寄給數刊,后河南鄭州《美與時代》以作者不交納版面費也不索獲稿酬而僅獲贈樣刊二冊為條件正式註銷。——自己謝絕任何繳費刊文條件,但經書面授權可無稿酬采錄自己論文以真實簽名註銷。)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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