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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對話
共享單車設計有待改進
對話人: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郭元模型婕
北青報:您認為不奇藝果影像滿12周歲的小學生騎共享單車,應該由誰來承擔大圖輸出包裝設計主要的安全責任?
郭元婕:讓一個不滿12歲的孩子獨自上路確實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但這絕不是哪一方的責任。我認為這其中共享單車公司確實存在設計缺陷,忽略了APP年齡使用限制,但是共享單車APP沒有能力和權利獲取未經允許的個人信息,所以無法設定年齡限制,這不僅是設計上的缺陷,也是市場準入時有關部門和公司本沈浸式體驗身考慮不周廣告設計導致的,有關部門應盡大型公仔快意識到這個問題和漏洞。但作為一個新興的正在成熟和成長的事物,這是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
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也有一定責任,家長也要做好監督和敦促,不讓孩子騎車上路,如果實在不包裝盒放心孩子上下學的路途,那就親力親為做到接送孩子。“家校距離”是社會、學校、家長和有關部門共廣告設計同的責任,沒有哪一方可以完全擺脫責任,要共同監督,
北青報:您建議學校如何禁止孩子騎共享單車來上學的行為?
郭元婕:學校要以宣傳和監督模型為主,包裝盒確參展保普及到每一個孩子包裝盒,告知他們相關法律條文規定,再配合對道路安全知識的科普和對社會道路復雜性、危險性的講解。當然,不讓共享單車進校門是必須的。
北青報:對于有些家長認為“陪孩子一起騎車全息投影上路就可以”的說法,您怎么看?
郭元婕:陪同孩子一場地佈置奇藝果影像起騎車,本身是一種監管人道具製作行使照看義務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孩子騎車上路的危險性。不過,既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12歲以下的孩子不能騎車上路,我還是建議家長們不要去觸碰這個模糊地展場設計帶,對孩子負責也對自己負責。
官方回應
針對不滿12周歲的小學生騎共享單車的問題,市教委顯然已經注意到。市教委近日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首都教育”平面設計推送了題為“孩子能騎共享單車上學嗎”的文章。文章指出,“作為一個小學生,這樣的行為太危險”,建議家長老師盡自己場地佈置的義務幫助孩舞臺背板子道具製作們預防此類安全隱患,不僅提倡家長不為孩子租賃共享單車,學校應進一步重視孩子交通安全教育,若發現問題及時教育勸導。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針對這個現象一攤位設計些學校已經采取行動。海淀區第二實驗小學近日通過午間全攤位設計校廣播的形式,向學生經典大圖宣傳強調“未滿12歲不能騎車上路AR擴增實境”,并讓學生回家傳達給父母。黃城根小學也面向全校倡議12歲以下不要騎大型公仔車上路。西城區育翔小學則出開幕活動臺更為硬性的規定——不論學生還是教職員工或訪客,一律嚴禁騎共享單車進校園。石景山實驗小學表示近期將進一步加強宣傳,將采取通過家長平臺向家長提示,啟動儀式并要求班主任進行教育等措施。
本版文/本報記者 雷嘉雷若彤
攝影/本報記者 袁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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